当前位置:首页 > 广场舞百科 > 正文

广场舞与篮球场的争议:社会共融还是权益争夺?

近年来,广场舞在我国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,成为许多中老年人日常锻炼的首选,随之而来的是广场舞场地与其它体育活动场地的冲突,尤其是篮球场,近期,洛阳王城公园和海南师范大学的广场舞占用篮球场事件,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,本文试图从多角度分析这一现象,探讨在全民健身的背景下,如何实现不同群体的权益平衡。

广场舞与篮球场的争议:社会共融还是权益争夺?  第1张

事件回顾:

在洛阳王城公园,广场舞大爷大妈们长期占用篮球场,导致篮球爱好者无法正常使用,尽管公园管理处曾为他们寻找新场地,但因面积小、地不平等原因,广场舞大爷大妈们并不满意,而在海南师范大学,每到晚上八点半,大妈们便占用篮球场跳广场舞,将正在打球的学生赶走,尽管校方表示会调解,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。

争议焦点:

1、场地使用权:篮球场作为公共场所,本应为所有市民提供便利,在广场舞的冲击下,篮球爱好者的权益受到侵犯,广场舞大妈是否有权占用篮球场?

2、社会共融:广场舞与篮球,一个是中老年人的健身活动,一个是年轻人的体育项目,在场地有限的情况下,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和谐共融?

3、公共资源分配:在公共场所,如何合理分配资源,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,是 *** 部门和管理机构需要思考的问题。

分析:

1、从法律角度:篮球场作为公共场所,使用权归全体市民所有,广场舞大妈占用篮球场,侵犯了篮球爱好者的合法权益,在此情况下, *** 部门和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,保障篮球场的正常使用。

2、从道德角度:广场舞大妈们占用篮球场,影响了篮球爱好者的正常锻炼,在公共场所,尊重他人权益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养,广场舞大妈们应主动让出篮球场,寻找合适的锻炼场地。

3、从社会共融角度:广场舞与篮球,都是我国全民健身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场地有限的情况下,双方应相互理解,寻求解决方案,可以错开时间,或共同使用场地。

1、 *** 部门: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投入,建设更多健身场地,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。

2、管理机构:合理规划场地使用时间,确保篮球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运行。

3、广场舞大妈:提高自身素质,尊重他人权益,主动寻找合适的锻炼场地。

4、篮球爱好者:理解广场舞大妈们的需求,尽量与她们沟通,寻求共赢解决方案。

广场舞与篮球场的争议,反映了我国在全民健身背景下,公共场所资源分配的不足,解决这个问题,需要 *** 部门、管理机构、广场舞大妈和篮球爱好者共同努力,实现社会共融,让公共场所真正惠及全体市民。

0